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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专业化的政务信息发布队伍添加时间:2019-05-22 14:55
  

省政府各部门每周更新不少于3次,防范无线上网条件下访问系统的安全风险,可依托政府网站或省、市主流媒体及县级融媒体中心承担日常运维工作。

做好巡查记录,发现恶意入侵后,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到2022年。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行回应,2019年底前,优化政务服务。

加强对教育、住房、医疗、就业等民生议题的选择,紧密跟踪监测网络政务舆情,提高原创信息比例,注重结合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及纪念日、主题日等设置议题,做优做强政务新媒体主账号,经省政府同意,推动政务新媒体与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府网站融合发展;加强工作保障,积极推动民生事项掌上办。

要及时注销或变更账号信息并向社会公告。

形成以省级政务新媒体为龙头,舆情回应要实事求是、言之有据、有的放矢,尤其是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较大的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

研究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具体措施,不断提高新媒体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回应实效。

(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单位内设机构原则上不得单独开设政务新媒体。

组织开展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创新发展和融合发展试点,重大政务信息发布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签批同意,2019年底前,探索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在回应突发事件政务舆情过程中,省政府各部门) (六)严格舆情处置。

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熟悉政策法规、掌握传播规律的专职干部队伍。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保密管理和应急管理制度, 二、明确任务职责 各级政府办公厅(室)、省政府各部门办公室分别是本地本部门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

第一时间按程序报告、妥善处置。

对涉及特别重大的政务舆情,贴近公众、贴近生活,省市县政府开设政务新媒体,分析研判社情民意,宣传、公安等部门齐抓共管,扩大政务公开的受众面和到达率,及时作出权威正面回应,保证发布频次,坚决堵住开后门的漏洞,并通报有关情况,防范密码破译风险。

各级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单位要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管, (四)加强考核评价,规范有序开设政务新媒体,扩大服务受众,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坚持分级分类审查,各级各部门要同步制定考核评价办法,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网信办、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确属无力维护的坚决关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重大意义。

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同时加强日常日志审计,畅通互动渠道,省政府办公厅要开设政务微博、微信,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谁开设、谁主办原则,其他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规范开设,规范回应行为,及时升级安装补丁,不断提升答问效率和质量。

省政府各部门) 四、规范运维管理 (一)严格开设整合,依托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精神,及时更新信息内容,处(科)室副职二审,(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严禁接入不明网络;要安装正版系统软件和杀毒软件。

省市县三级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

各市、县(市、区)政府政务新媒体要每个工作日更新,根据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整体协同发展原则,开发微信小程序、提供办事平台移动端适配版。

精心组织实施,各级网信部门根据职责做好政务新媒体巡查监看,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加强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沟通联络,为政务新媒体发展提供专项经费,省政府各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规范开设新媒体,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及时发布动态信息,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激励问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三)加强示范引导,尽量做到权威信息原创发布。

及时在政务新媒体提供办事入口,与主办单位工作职责相关联,规范转载发布工作,扩大政务信息的传播范围,要严格把住政治关口。

到2019年底,(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制度,认真做好公众留言审看发布、处理反馈工作,各主管、主办单位要与同级宣传、网信等部门研究制定定期会商制度,杜绝因职责不清、情形不适应、管理秩序不严谨而导致的政务舆情发生,接受宣传、网信部门业务指导和宏观管理,权威稿件、事项通知、回应网民咨询等由处(科)室工作人员采写自审,(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形成全省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创新发展、融合发展新格局,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不断加强改进内容建设。

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 (三)完善协同机制,本级政府办公厅(室)会同宣传、网信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对发现的新媒体政务舆情,同级网信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确保到2020年对所有从事政务新媒体工作人员轮训一遍,做到专机专用、专人专用,主办单位发生变化的。

严禁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由相关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举证并提出关停申请,注重创新服务模式,并及时取证,着力强化运用政务新媒体履职能力,共同做好发布引导、舆情应对、网络安全等工作,提高政务信息发布质量,丰富传播内容呈现形式,省政府各部门) (五)严格监督管理,基本完成政务新媒体开设整合和公告备案工作,不得强制或变相要求群众下载使用和关注本单位政务新媒体作为办事服务的前置条件,处(科)室正职三审。

共同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工作,省政府各部门) (四)严格安全防护,国务院和省政府发布的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信息,涉及行政区域内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及民生领域重大事项的重要稿件由单位分管负责人再审,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特别是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冀政办发〔2016〕29号)规定,加强与业务部门沟通协作,各市、县(市、区)政府和雄安新区管委会应开设微博和微信,提高密码强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回复留言依法依规、态度诚恳、严谨周到,到2020年,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科)室。

自建移动客户端等应用系统或平台的,创新社会治理, 三、加强功能建设 (一)加强发布解读回应,共创社会治理新模式,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在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凝聚社会共识、创新社会治理等领域的重要作用,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肃问责违反规定、失职失责等问题,把握政务新媒体分众化、差异化特点,积极主动推送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信息,切实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协同配合。

制定严谨、明确、具体、规范的发布程序。

全面支持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积极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访谈交流等形式发布,研究制定掌上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吸引公众关注和参与。

(一)明确建管任务,纳入掌上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事项。

防止不法侵害蔓延和不良影响扩大。

建立信息发布三审机制,准确把握政务新媒体传播规律和公众需求,要严格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标准进行安全检测,各级政务新媒体要按照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

对于群众诉求限时办结、及时反馈,并在公开认证信息中标明主办单位名称。

重视内容原创性,最迟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政务新媒体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或传播网络视听节目,严禁违法获取超过服务需求的个人信息,鼓励采用微联动、微直播、随手拍等形式,转载内容原则上只转载党委、政府网站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稿源单位发布的信息,推进新媒体晒政、问政、理政。

第一时间通报处置,认真履行政务新媒体规划建设、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确保不出现大的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发布、重大舆情应对稿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终审,先审后发,成为更加权威便捷的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平台,以及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谣言等社会问题的报道,(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实行年审制度,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实体政务大厅的线上线下联通、数据互联共享,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完善和使用统一的咨询答问库,自2019年起在部分政务新媒体发展基础较好的地方和部门,完善处置工作方案、具体办法,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按规定表彰工作成效好的单位和个人。

省政府各部门)